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指标体系(B-ready)设立的底层逻辑探讨
当前,我国正在参照或者说是正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指标体系(Business Ready)》(以下简称“世行新指标体系”),谋划修订我国相关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各级地方部门也在深入研究参考世行新指标,对标找差,着力改善区域营商环境。
笔者认为,学习研究世行新指标,首先要对其指标体系设立的底层逻辑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即以更宏阔的视野来审视这个体系的意义。
关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指标体系设立的底层逻辑方面,网上有诸多阐述,笔者结合个人学习其英文版原文,及国内相关方面译本,认为应该从几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世行新指标体系是服从服务于世行的极终目标的(包括旧指标BE也是)。世界银行官网首页非常显目展示“我们是谁、我们的愿景和使命(Our Vision and Mission)”是:消除极端贫困,促进共同繁荣,二大目标。即到2030年,全球日均生活费低于1.25美元的人口比例降低到3%以下,每个国家底层40%人口的收入有明显增长。
而世行新指标体系是由世行内设机构之一的一般管理部门 (EN)中的“发展经济学研究部(En)全球指标小组”创建的,这就决定该指标体系是为实现世行极终目标服务的。即通过指标评估,指导各国(地区)通过改善企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让企业充分发展,促进社会经济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可以想见,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实践之。基于这个认识,将会增强我们建设营商环境的紧迫性和使命感,有助于我们对标世行新指标体系的自觉性和认同感。说得再直白一点,就是你不信、你不学、你不做,就可能在某些方面跟人家有差距,或者在国际化语境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世行新指标体系侧重于企业发展的外部性,即各国(地区)政府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制度条件。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成熟度方法论手册》的第一章概述里定义“营商环境”是“企业无法控制的一系列条件(outside a firm's control),这些条件对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行为和表现有着重大的影响(罗培新团队译文)”。这当然主要是指政府的政策制度条件,特别是针对微观经济方面的具体的直接影响到企业个体的政策制度。也就是说营商环境主要是各国政府需要做的事,而不是让企业作为主导。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从企业侧着想,从政府侧着手,特别是不能增加企业的额外工作负担(这个方面,后续将另行阐述)。
三、世行新指标体系注重涉企政策制度规则的平衡性。世行新指标评估,主要从三个维度(支柱pillar)进行考量,即制度规则框架、公共服务、效率。制度规则框架包括企业在开办、经营和关闭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公共服务即指政策直接或间接为企业提供的,促进企业遵守相应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共机构和基础设施等方面;效率是指实际操作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公共服务相结合的程度效能,从而能使企业运行正常。说得再直白一些,就是政府部门在要求企业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就要为企业实现之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也就是“想要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还要方便马儿吃草”,而不是“既要马儿跑,还要马儿不吃草”。
因此,这种平衡性是世行新指标体系的核心要义。(这个方面,后续将另行阐述)。
以上为笔者个人浅见。部分内容来自罗培新团队译文,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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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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