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的区别与联系
2025-04-30 周三 天气 晴
村两委(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与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在性质、职责和功能上存在显著区别,但也有紧密的联系。
一、性质与职责区别
1.村党支部:
性质: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村重要问题,领导村级民主建设,支持其他组织工作,监督“三资”管理。
2.村民委员会:
性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职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3.农村经济集体组织:
性质: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是以一定范围内的农民为成员,以土地等集体财产为基础,以农业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经济实体。
职责:负责组织成员从事生产活动,管理集体资源,推动集体经济的盈利性运作23。
二、联系与互动机制
1.领导与支持: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地生根。
2.协调与合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三资”管理中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哪些实体组织?
1.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些组织负责整个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活动和管理。
2.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是最基层的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管理和运营村内的集体资产和经济活动。
3.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些组织负责更小的地理区域,通常是一个或几个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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