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金瓶梅》第47章 第二十四回上 敬济元夜戏娇姿 女童缠足虐待罪

西门庆一家元宵聚会,一边喝酒一边听庞春梅等四个使女的小民乐队演奏。西门庆和众女眷坐在一起,让女婿陈敬济单独另坐一桌。宋慧莲坐在门外,吆三喝四地指使人,还满地吐瓜子皮。西门庆看见女婿陈敬济没有酒了,就让潘金莲去递酒。潘金莲和陈敬济上面摸手,下面踢脚,勾勾搭搭,“敬济元夜戏娇姿”,自以为很私密,却都被门外的宋慧莲看见了,心想自己被潘金莲拿住了把柄,这次也拿住了潘金莲的把柄。吃完饭众家眷打着灯笼出门玩,去了狮子街李瓶儿的旧宅子观灯。众家眷回来时,看见有熟人站街海骂,又遇见包工头贲四的老婆,被拉去她家里串门。宋慧莲把潘金莲的鞋套在自己的鞋外面踩泥逛街,显示出她的脚比潘金莲的脚还小。

女子缠足是中国古代多发现象,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据说最早始于被宋太祖赵匡胤灭国的著名诗人,南唐后主李煜治下,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清朝被推翻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讨伐对象,1949年后,缠足恶习被才基本被根除。

清朝初年,除了规定男人必须留辫子之外,也多次颁布法律禁止女子缠足,但仅是针对八旗贵族妇女,在《红楼梦》里“小蹄子”甚至是骂人话。《红楼梦》十二钗正册的小姐和媳妇们应该都不是小脚,副册里的尤二姐尤三姐,书中明确写了是小脚。大概可以这样认为,贾史王薛四府这样的八旗家庭贵族小姐是不裹小脚的,包括家生的使女也不裹,而生于外面汉人平民家庭的使女可能就裹小脚,晴雯是外面买来的小女孩,可能就是缠了小脚。

有人说女生缠足是为了她们走路好看,其实审美这个事还真是不好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一个因素肯定是有的,那就是农业社会时代,中国全社会鄙视体力劳动者,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能让人看出来自己不用劳动也是一种炫富,比如男人穿长衫,留长指甲,女人表现自己就是自己的小脚。妇女从四、五岁开始就被摧残,脚骨被掰骨折,折叠后裹成小粽子一样。本来在农业社会女生的生产力就比男人低,又被裹了小脚成了半残疾,更要依附于男人了,这是男人社会的阴谋之一,让女生失去独立能力,更便于管理,其性质近似男人自阉,男人自阉是向统治者称臣,女人缠足是向男权社会俯首。

现在互联网上还出现了女生缠足的视频教程,女德班在全国各地出现,女德班残害女生的新闻层出不穷,影响大了,只是被当地政府关闭,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处罚,那些人换个地方换个名字依旧开办,父母还踊跃将自己的孩子花钱送进去,网上拥护女德班的声音很多,反社会进步的观念还蠢蠢欲动。现在如果有人敢给幼女缠足,可能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如果脚骨被掰骨折,造成残疾,应该以伤害罪起诉,父母也不可以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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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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