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抵押权
一、抵押财产
1.禁止抵押
①土地所有权
②集体土地使用权
③公益法人的公益设施
④权属有争议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2.动产浮动抵押
①主体特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②对象不特定:抵押物是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3.房地一体
①地随房走:建筑物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抵押
②房随地走:新建房不算入抵押财产
二、设定
1.不动产抵押权--书面合同+登记
2.动产抵押权(合同成立):
①登记>善意第三人
无论是否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②超级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货款+10日内登记
3.流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三、担保范围
约定→全额担保(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四、抵押人权利
1.抵押物转让
(1)无禁转约定--可以转让
①通知抵押人
②抵押权不受影响
③证明可能损害抵押权:提前清偿/提存
(2)有禁转约定
①约定己登记
合同效力:有效
物权效力:受让人不能取得物权(除非受让人代偿)
②约定未登记
合同效力:有效
物权效力: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物权(除非受让人明知)
2.先租反抵:抵押不破租赁
五、抵押权人权利
1.保全请求权
①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有权要求停止其行为
②已经减少:恢复价值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提前清偿
2.孳息收取权
抵押期间归抵押人,被扣押后抵押权人有权收取
3.抵押权的实现
(1)方式
①所得价款>债权数额:剩余部分归抵押人
②所得价款<债权数额: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支付顺序: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利息→主债权
(3)顺位
①登记(按时间先后)>未登记(按债权比例)
②顺位变更:未经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4)例外:土地出让金优先于抵押权(拍卖价款缴纳土地使使权出让金)
六、最高额抵押抵押权的消灭
1.债权消灭
2.抵押权实现
3.抵押物灭失(有例外)
4.混同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