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935)
昨天晚上八点多,一个客户突然发来关于合同条款与执行不一致的要求。我很纳闷,怎么突然有另外一个人插入呢。我顺手截图给另外一个负责人,想等到今天上班后办理。
今天早上七点多一点,还没有上班,这位负责人就急急火火打电话,说是已经沟通好的改变,就这么办,如果对方有异议,不做散伙。类似问题如何解决,基本都有铺好的现成路可以走。我提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被他立即否定。既然如此,谁发起改变谁负责解决到底吧。我就让客户与发起改变的人直接对接。我也明白,最终沟通结果大概率还是按照我提出的方案走。
这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对于一个正规企业而言,合同条案与实际执行需要一致,这不仅仅是合同的严肃性,也关系到执行信誉问题。个体的人可以很随意,但是两个企业之间做生意,往往需要依据《民法典》的要求来办理,签订正儿八经的买卖合同,避免出现纠纷。如果我们一边鼓吹自己多么重视合同的严肃性,然后做着与《民法典》要求不一致的事情,让客户和自己都违约,这实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退一步讲,如果双方都认可彼此的违约,合同依然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很多小的企业都是如此,人情很多时候可以解决事情的,也不是事事都要求依据冰冷的法条来执行。不管如何,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好的办法,哪怕是自相矛盾。毕竟任何具体的事情都有其不同的产生背景,有其唯一性和特殊性,万万不可以大脑固化思维,以偏概全认为自相矛盾就是不对的。
我还想到经常有人指责别人双标,变来变去啥的。哎呦,谁人不双标?人总是看到别人的错误,并不自觉中扩大,以偏概全,甚至进行负面上纲上线的评判,比如,猪脑子,记忆力差,愚蠢等等。面对自己的错误是如何态度?无限的容忍,无数个理由支撑,自己内部就合理化了,认为错误情有可原,不值得大惊小怪,是别人心胸太小了。说到底,自己得欺骗自己,让自己觉得自己伟大、无私才舒服,也就是不承认自己无知和存在很多漏洞而已。
再有,说别人自私自利,哎呦,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的,虽然在语言和行为上表达出来的具体细节千变万化,但是本质依然是趋利避害的。无法直视的人性,怎么到自己就是自己很高尚了呢?拉倒吧,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贴金,取悦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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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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