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被开除,能拿到什么赔偿?
试用期老板说“不要你就不要你”,难道咱只能认栽?
当然不是!试用期辞退可不是老板拍脑袋就能定的,咱有讨说法的权利!
首先得明确:
老板想在试用期开人,必须有“正当理由”,不是一句 “我觉得你不合适” 就行。法律早定了规矩,得是你真的没达到岗位要求 —— 比如入职时明确说了要会的技能你不会,或者考核次次不达标,而且老板得把这些理由跟你说清楚,最好有书面依据。要是没有这些,光凭老板个人喜好辞退,那就是违法的!
那咱能咋讨说法?要是老板没正当理由就开你,你可以要求继续上班,或者要求公司赔偿,
工作没满半年的话,一般是赔偿半个月工资。
试用期也有分量,法律照样护着咱!
咱得这么做:
第一步,让老板给书面辞退理由,别光听口头说,不然回头没证据;
第二步,赶紧攒证据,比如岗位要求、你的工作记录、公司公示的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等,证明自己没达不到要求;第三步,先跟老板谈,要说法、要赔偿,聊天记录、录音都留好;
第三,谈不拢就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些地方会帮咱评理。

记住,试用期不是“想辞就辞” 的免责期,老板违法咱就敢讨说法,别吃这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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