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涉外律师:法国的知识产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1、法国知识产权转让的要求或限制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向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登记,方可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 L.613-8 条及第 L.613-9 条)。若一项法国专利与欧洲专利涵盖同一发明,严禁分别转让。
根据欧盟第 1257/2012 号条例第 3 条,统一专利的转让必须针对所有参与成员国整体进行。转让行为需记录在统一专利保护登记簿中,登记完成后,该转让方可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
2、法国知识产权转让流程
双方可事先签订保密协议,以确保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专利转让受合同法一般规则管辖。
转让行为合法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方必须拥有转让该权利的合法权限;
2.所转让的权利必须处于有效状态;
3.转让价格必须明确确定,或至少可通过合理方式确定;
4.合同期限必须明确规定。
转让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在双方之间生效,但需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
关于统一专利的转让,若证明转让行为的文件并非欧洲专利局(EPO)三种官方语言之一,欧洲专利局可要求提供经认证的对应官方语言译文。
3、法国知识产权许可的要求或限制
许可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方可生效(《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 L.613-8 条)。除该限制外,双方通常可自由约定许可条款,包括许可的排他性、期限、特许权使用费费率及使用条件等。许可协议需向相关主管部门登记,方可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
法国及欧洲反垄断机构对专利许可或技术转让协议监管严格,尤其是医药行业内的相关协议。
与转让不同,统一专利相关的许可可针对全部或部分领土范围授予。此类许可需与转让行为一样,记录在统一专利保护登记簿中。
4、法国知识产权许可流程
被许可方必须拥有获得该权利许可的合法权限,合同标的需合法有效,许可费用必须明确确定或可合理确定,且合同期限需明确规定。
许可协议必须精确界定其适用范围,协议中必须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专利的明确标识信息;
2.许可是否为排他性许可(即是否保留专利权人自行实施该发明的权利);
3.许可期限;
4.适用的领土范围;
5.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方式。
关于统一专利的许可,若相关文件并非欧洲专利局三种官方语言之一,欧洲专利局可要求提供经认证的对应官方语言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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