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我的鱼嘴鞋
那年北头我的同行开花家转型开饭店,为了替她庆祝我特意买了双新鞋。达芙妮牌子,拼色鱼嘴款,细跟很漂亮,却也不是十点陡峭,穿上又精神又时尚。参加宴席全程几乎都坐着,但还是有些累脚。回来之后有好长时间也没再穿。可姐被上帝造的过于感性了,虽无佳形和美容,但偏生个小虚容心,想得瑟,有一次,又去参加了一个学子宴,穿浅色裙子,比对了好几双鞋,感觉还是这双很搭,没听姓曲的劝告,就打算再宠幸它们一回。1.25千米的路程,走到一半就感觉前脚尖两侧被挤得生疼。咬着牙捱到店里,脱了鞋,按摩揉搓了好半天才缓解。之后立即换上平时放店里的一双胶底白帆布便鞋。晚上完活,夫说去泰湖逛圈在回家啊,望着漂亮的鱼嘴鞋,穿还是不穿呢?穿,脚要受罪。不穿,帆布鞋和浅色裙子不协调了。犹豫再三,还是决定穿鱼嘴。就算再磨脚,怎么滴也能坚持逛会在回家。穿上鞋,往泰湖走,不敢把脚放平,脚趾头在鞋里屈曲着,使劲抠住鞋底,不让脚太往前冲,以免鱼嘴两侧太卡脚。路过药店,姓曲的进去买了几个创口贴贴在鱼嘴内测,以减小对脚的摩擦。对于一个脚趾有嵌甲的人来说,穿双鱼嘴鞋,简直就是上刑,每一步都是遭罪。于是我说:不逛了回家,在离家还有两三百米的时候,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直接脱掉鞋,拎在手上,光着脚走。可以想象,一个穿着裙子,的中年女人,光着脚走在热闹的大街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姓曲的说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回到家里,洗了脚,穿上拖鞋,舒服多了。这双鱼嘴从此被我打入冷宫,再也不想见。今天收拾东西,又被我翻出来了,虽然七、八年了,看上去还挺新。好看的鞋,不一定好穿。恼人的鸡肋,今果断扔掉。咬人的鱼嘴,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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