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流程图(妥存)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为“三重一大”制度。

2 企业“三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会)治理结构设计逻辑

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制度设计:“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独特制度设计,既坚持了党的领导,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本质内涵:党委会、董事会、总经会三者的决策权限边界划分,归根结底是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

决策机制:形成“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战略决策-经理层执行落实”的闭环管理体系。

3 决策权限划分

01 党委会决策权限边界

★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即战略方向把控、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风险防范。

02 董事会决策权限边界

★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即战略规划审定、体制创新决策和资本运作决策。

03 总经会决策权限边界

★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即战略分解落实、运营管理决策和日常风险处置。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内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版权声明:
作者:感冒的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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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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