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机制的三种典型模式
股东合伙(实股):工商注册的股权合作,适用于核心创始团队(如老于、高总等初始股东)。需注意股权稀释风险,可通过“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维持控制权。事业合伙:针对特定业务线或区域市场的合作(如盛泽业务线、美国市场拓展项目),通过“项目跟投+收益分成”实现绑定。例如,约定合伙人投入50%资金,可享受70%的项目收益分成。内部创客:鼓励员工内部创业,公司提供资源支持(如资金、供应链),创客团队自主经营并按比例分成。例如,员工提出“旧书电商”项目,公司出资60%,团队出资40%,利润按“公司50%+团队50%”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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