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程的票圈76】辩论

20160910

全世界的人性都差不多。人在权力、金钱的诱惑面前,都是会被腐蚀的。因此,人民对于政府的信托,必须建立在分权机制上,这也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构想基础。哪怕是民主选举,人人投票,如果最终还是把权力放在一人手上,独裁和暴政都是迟早的事情。

全世界的政体主要分为三类: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三种体制各有利弊:前面两种是少数人压迫多数人,而共和制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美国根据联邦宪法,是一个建立在三权分立上的民主共和国。孟德斯鸠认为,在广袤宽阔的国土上,最适合的政体是君主制。共和制适合于国土面积比较小巧的国家。

美国国会也是两院制。仿制英国议会两院制。英国议会叫上院、下院。上院的成员都是贵族,下院是商人或其他民众等。历史上,英国国王可以解散议会,也可能被下院驱逐。政体不稳,所以,才把拥有财产和思想保守的贵族拉来平衡,稳定。

美国国会叫众议院、参议院。因为美国开始就无贵族,人的信仰差不多、学识差不多、财产差不多。因此两院的构成方式与英国不同。众议院由各州人民选举,实行比例代议制配额,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代表州的主权,各州平等。

美国的独立战争,始于抗税,所谓“无代表不纳税”。美国各州人民认为自己才是英国宪法的正统,而当时的英国亦然腐朽堕落。与母国抗辩三年,最终,爆发革命。

美国独立后,各州也独立了。各州处于邦联状态,类似于现在的欧盟,一个个小国家一样。各州建立了自己的宪法,选举议会。议会有议长,无行政官。议长就是如今日英国下院喊“order,order”那位一样,主要是主持会议,并不投票。

各州议会民选,但因为立法太容易,而无节制——频繁更改法律,随意发行货币,侵犯少数人财产等。凸显出民主的恶果:多数人的暴政。10年间,有谢斯起义的负面经验,也有弗吉尼亚宪法的正面经验。邦联几近崩溃。因此,才有联邦制宪会议的召开。

联邦制宪会议,从5月25日到9月17日,一共127天。其主要任务,是重新设计政府。

光是为了参议员选举的票数,是按比例制,还是各邦平等,就讨论了半个月。小邦威胁退出。最后,大邦妥协。后来,称之为:伟大的妥协。

讨论行政官的设立——之前各州议会没有这个职位,设立行政官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议会的滥权。行政官是多人还是一人?多人如罗马三人集团(如护民官),因为多人多方,自然会出现势力分隔,削弱行政官权力。被否决。取一人制。行政官既然是人,难免有可能渎职、叛国等,故有弹劾,由议会处理。因此,行政官不能由议会选举产生,否则,行政官会被矮化。

同样,行政官的否决权,也不能绝对。议会批准后的提案,行政官可以否决。议会两院三分之二通过后,仍然成为法律。

联邦宪法的制宪会议,基本上是这样的:每一句提议,都要表决。每一句里面的分句,都可以单独表决。讨论重心,还是权力制衡。众议院由民众代表选举,人民远离政治中心,善变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免影响体制质量。参议员由议会选举,这些人德高望重或老奸巨猾,是稳定政体的重要力量。总之,让人民的代表之间相互撕逼。

代表的参选资格讨论:要多久入籍才能参选?参议员需不需要有财产担保(他们的国度里面,有财产是有信用的重要表现)?外国人会不会利用这些参选的漏洞影响选举?设置过高的选举条件,是否会对移民造成不利的影响?——对于职能,给予充分的授权,对于滥权的可能,层层设防。

纠结的敌对过程中,往往会有人站出来提问:我们到底是要将就建立一个勉强维系的帮派国家,还是要建立一个可以延续150年的国家?(他们认为,150年后,国家肯定分裂了)

美利坚联邦宪法的最后成文,第一句是:我们,联邦人民 (We the people),为建立一个更加完美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内部安宁、建立共同防御、促进公共福利、保证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的自由和幸福,特为美利坚联邦设立和奠定这部宪法。

英国的《大宪章》和《权利法案》都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契约。美国联邦宪法不是,他在政府之上,他产生了政府。麦迪逊说,政府官员就职,等于是自动降低到了公民仆人的地位。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谈到:专制下选用人的效率比民主制好很多。有一点不同,专制下选的人,聪明有能力但如果与人民的利益相悖,那么这种效率对人民来说就是毒药。民主选的人,不论才能多少,至少都不会偏离人民的本意。

联邦宪法修正案,又称:权利法案。这是制宪会议上没有通过,后来补充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后来与时俱进的变更,是美利坚增进自由和人权的历史。美利坚联邦宪法,在美帝是世俗的圣经。也是现代政治科学的典范和源头。

“保证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的自由和幸福”,等于我们中国人说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人家真的做到了。

 

 

(*这条原来还有其他电影方面的内容,节选)

 

20161001

 

九月份

1、宪法课

为了配合美国大选的八卦,听了耶鲁大学的公开课《宪法》。由耶鲁大学的宪法学教授授课,讲解美国成文宪法和非成文宪法。讲课的老师,声音跟蚊子一样,需要把音量放到最大。

听课之前,做了些功课:8月份的时候,看了两个PBS的纪录片《美国宪法之旅》和《美国高等法院》。

《美国宪法之旅》的主持人骑着哈雷摩托,在美帝各州,谈论宪法与人民的生活关系。内容主要是跟宪法的权利法案有关。比如,为何联邦和各州分离主权,对人民的选择更为有利;什么是宪法的第五修正案;为什么小孩在美国出生,就可以算是美国公民,以及非法移民的小孩为何可以在美帝上学;为何学校里面不能宣讲意识形态。可看性很高。这个youku有资源,不过画质不高。里面的宪法顾问,就是耶鲁大学那位老师。

《美国高等法院》是讲美高院是如何从三权分立的最弱的一方,变成后来一言九鼎,势均力敌的。也是高院推进民主自由或捍卫宪法,交替前行的历史记录。

然后,读了两本关于宪法的书:《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和《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联邦论》就是《联邦党人文集》。我看的版本都是尹宣翻译的。大开眼界。读了这个之后,去听耶鲁大学的宪法课,就非常轻松了。国内一般提《联邦论》提得多。但我觉得《辩论》才真正属于原典,而后者只是解释。不说是具体内容,就是他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都叹为观止。

最后,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拿来看了一下。发现里面混了些不同的东西。比如说,宪法里面居然有规定推广普通话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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