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事情多说几遍!
昨天,发布了文章《拖欠工资或劳务报酬的不同的解决途径》(以下简称《拖》文)。编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告诉读者工资与劳务报酬有所不同。法律上的意义在于工资纠纷、劳务报酬纠纷分别归属于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管辖。
现实中,由于一些人不清楚工资、劳务报酬的区别,一旦遇到用人单位拖欠薪酬的时候,不管不顾地赶赴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结果,耗时费力走了弯路。
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本单位员工的薪金,是基于双方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而发生债权与债务关系。一般包括月薪、年薪、提成工资、奖金等。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等。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设立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机构专门解决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采用行政执法、行政仲裁的手段维护双方的利益。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报酬是劳务关系的双方,由接受劳务、工作成果的一方向提供劳务、工作成果的一方支付的报酬。一般包括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等。劳务关系适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由于双方之间并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双方之间的纠纷。劳动监察机构也不负责处理拖欠劳务报酬的纠纷,此类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
《拖》文讲述了两个在校大学生暑期到工地打工,结果,工头拒绝支付劳务报酬的案子,这是作者在调解工作中经办的真实的案例。
两个大学生一怒之下把工地告到劳动仲裁机构,耗费了大半年的时间,他们的诉求被劳动仲裁机构驳回了。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在校大学生与施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
有意思的是,两个大学生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做法,甚至得到了学习法律专业的姐姐的指点。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大学生、学习法律专业的人都不清楚这类纠纷根本就不属于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更何况那些文化程度较低的打工者呐!
调解工作中,类似的情况经常发生。不少人误以为雇主拖欠劳务报酬就是拖欠工资,所以,急匆匆赶赴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结果,理所当然的被劳动仲裁机构裁决驳回。
为此,编写《拖》文说明这个法律的规定。希望读者能够分清工资与劳务报酬,遇到问题时不要走弯路。
《拖》文发布后,有读者留言:拖欠大学生的工资,应当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糟糕!本以为《拖》文已经讲述的非常清楚了,文中借“调解员老陈”之口三次强调:拖欠工资的纠纷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仲裁机构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拖欠劳务报酬的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看来,重要的问题不仅仅要说三遍,《拖》文还是没有讲清楚。所以,编写此文再次强调。
向各位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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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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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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