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愿你潇洒一生

从书名来看,应该能想到这是一本放荡不羁爱自由的书吧!只是少有的是: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女人。众所周知,毛姆笔下几乎没有几个“好女人”。但是,《寻欢作乐》里的罗西却是他所有故事几乎唯一未被贬损的女人。只是,女人寻欢作乐,这合理吗?

我其实并不怎么喜欢结局处阿申登选择去见了年老的罗西——无论语言如何修饰,年老在人们的心中,或者在我如今尚还浅薄的认知里,终究是很难与“美丽”挂钩的——发福和皱纹这两项就足以让人望而却步!可老头看老太太,大概还是会觉得好看的吧?这我未可知。

原本以为故事的主角是那个去世的知名作家,没想到整本书讲的,几乎都是关于他前妻的风流往事。世俗的道德告诉我们,女人要守女德,至少不能秉持着谁让她开心,她就陪谁睡觉的放荡姿态。罗西原也算不上十足的美女,可是为何后来的男人们都莫名被她的美丽吸引?渐渐长大的小男孩阿申登竟也觉得她越来越美,是因为她后来也陪他睡觉了吗?

这美丽究竟是华衣,还是囚服呢?

这本书中所有的“欢乐”,几乎都是肉欲的满足。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羞于谈论欲望,便总是会顾左右而言他地谈论 “爱情”——可是爱情这个东西不是谁都有谈论的自由的,它属于更高层次的人类情感。当大多数人都还在被现实所惑、生活所累的时候,爱情是不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的。

我们说爱一个人,顶多就是想要把另外一个人据为己有罢了。这种占有一旦成了现实,原本渴望占有的那种欲望就会顷刻消失。后来,人不再被允许去正大光地“寻欢作乐”。于是,人与生俱来的欲望,变成了书里一出出的笑剧、闹剧,或悲剧。

任何人对于另外一个人的感情都是会变的,虽然年老的罗西交代,她认为乔治·肯普一直是一位绅士——可他是一个让多少人都看不上眼的粗俗角色啊!为什么她偏偏会选择他呢?许多人可能都无法明了,便只能解释为爱的盲目。

人们只是喜欢为自己的选择加上华美的注脚。旁人懂不懂,其实并不重要,那些注脚,更像是作者自我感动的留痕。

这世上也许本就没有爱情,你相信它,它便成了爱!只是这种爱有万千的形式,不论是作家的妻子,小男孩的情人,或是与人私奔的少妇,你爱的形式,成了你自己定义自己的方式罢了!

那些勇敢的人,永远会有孩童般诚挚调皮的笑脸。我想罗西确实是比那个为了找情人而负债累累、直到死去的包法利夫人,活得要更加洒脱一些的。罗西的美是被真诚地记录的——那些在阳光下发光的发丝......她至少还是特德的缪斯女神!

所有那些能让人产生动荡情绪的存在,都是创作者的灵药,却也是固守一隅者的避之不及。好与坏,要看你如何解读一系列的发生。从所有旁人的观点来看,罗西放荡、不知廉耻,可从阿申登的辩白看来,也只有那样的女人才值得被热烈地讲述!

每个人都有最原始的欲望,大多数人选择隐藏,少数几个能云淡风轻地揭开伤疤,把自己曾经的各种经历都当作玩笑讲起。一个人到底该是怎样的活法,才算是寻欢作乐这一生呢?

有些人,在专注地活着;有些人,在观察那些活法;还有一些人,成了背景板上可有可无的风景。

书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感,或是什么样的困惑,只要把它作为一个故事的主题,或是一篇散文的点缀,白纸黑字地写下来,就能将这一切的不愉快和痛苦通通忘掉。那样的人,是这世上唯一自由的人。”

我认为,这一段是全书唯一为传记而讲述的知名作家那部分。而作家的前妻,以她“寻欢作乐”的方式,过完了不需要再被谁记起的充实的一生。那些还活在死者荣光里的女人,注定只能是配角。

罗西,她是全书的主人翁!

愿你也能寻欢作乐,潇洒一生,以你接受的方式,接受自身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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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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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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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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