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金瓶梅》第82章 第四十一回下  二佳人愤深同气苦  使女可以认定家人

吴月娘回来和西门庆汇报小孩结亲的事,西门庆不高兴,嫌人家乔大户不是当官的,说自己曾经有朋友来说亲,因对方孩子不是正室生的嫡女所以就没有答应,潘金莲在边上插嘴说官哥也不是嫡子呀,被西门庆一顿骂,把潘金莲给骂哭了,三姨太孟玉楼过来安慰潘金莲,也对西门庆对几房姨太厚此薄彼表示不满,“二佳人愤深同气苦”。潘金莲回房后就拿使女秋菊出气,秋菊哭喊惊吓了隔壁李瓶儿的孩子官哥,李瓶儿劝,潘金莲发现虐待秋菊还有惊吓官哥的作用,更加虐待秋菊,还指桑骂槐,含沙射影地辱骂李瓶儿,李瓶儿还不敢和西门庆说。

潘金莲是虐待人的惯犯,前面第八回上“盼情郎佳人占鬼卦,虐待儿童法律要管”里,因西门庆抽空娶了三姨太孟玉楼,没时间理会潘金莲,潘金莲就在家虐待武大郎留下的女儿,具体情节太过虐心,我就不引述了,这里简单引述一下这次潘金莲为了惊扰李瓶儿的儿子官哥,虐待秋菊的情景,让朋友们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后面虐待秋菊的情景还有很多,就不再赘述了。

“到次日,西门庆衙门中去了。妇人把秋菊叫他顶著大块柱石,跪在院子里。跪的他梳了头,叫春梅扯了他裤子,拿大板子要打他。春梅道:‘好乾净的奴才,叫我扯裤子,到没的污浊了我的手!’走到前边,旋叫了画童儿扯去秋菊的衣。妇人打著他骂道:‘贼奴才淫妇,你从几时就恁大来?别人兴你,我却不兴你。姐姐,你知我见的,将就脓著些儿罢了。平白撑著头儿,逞什么强?姐姐,你休要倚著,我到明日洗著两个眼儿看著你哩!’一面骂著又打,打了又骂,打的秋菊杀猪也似叫。”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代社会意义上的保姆是雇佣关系,她们有工资有假期有自己的家庭,不构成虐待罪的客体;使女秋菊是西门庆买来派给潘金莲的,有人身依附关系,没有人身自由,不是一般的保姆,可以认定为家庭成员。但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太高了,必须是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身体瘫痪、肢体伤残、虐待致死、不堪虐待而自杀等,才算情节恶劣,现实中很难认定。在前文“第十一回上,潘金莲激打四姨太,家庭暴力三重防护"中,我们提到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弥补了这方面的法律空白。

现实社会中,如果保姆在一个家庭里工作很长时间,比如一直抚养到孩子成年,法庭也可能按家庭成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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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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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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