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欲海回狂(卷一)法戒录1.5 劝塾师
[原文]败名丧节之事,尚不可行于市井,况俨然自命为先生,范生徒于礼义者哉?宁失之板,毋失之圆;宁使人指为朴讷书生,不使人目为风流才士,则庶几矣。
[译文]败坏名声、丧失节操的行为,普通老百姓尚且不可做。何况是一本正经地自诩为先生、在礼义道德方面作为学生榜样的人呢?宁可因为坚守原则、谨言慎行,给人留下拘谨刻板的印象,也不可因为圆滑变通,投机取巧而丧失原则;宁愿被人指责是言语笨拙的书生,也不愿被人看作是潇洒风流、品行不端的才子。作为一名教师,这样做差不多算是合格了。
附:1.5.1、浙士某;1.5.2、张德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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