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见闻
早上八点钟坐公交去医院。
某站牌二路车前面还有一辆二路车红着灯却不走。司机问刚上车的乘客:“这辆车咋了?”
按正常情况下,前面的乘客得坐前面那辆车,没人愿意放弃前面的车主动坐后面的。
“一个老头儿在和司机吵架,不让司机走。他说他等了二十三分钟,凭啥要他等?我刚站这儿,老头儿让我给他评理,说公交司机不按时开车,让他等车受冻了。”乘客很显然知道原因。
司机站在司机的角度:“我迟到了,车堵车了,我晚点不是正常?你觉得不合意,可以不坐车!十路和十三路停了一个月,咋了?你咋不去吵?你咋不去告?公司没钱付买车的费用,卖车的让停了,你咋不去告?你咋不去扭蛋?”
乘客也理解:“坐公交又不要钱,能坐上坐上,坐不上拉倒,这一路没坐上,坐下一路,几分钟的事。有急事就不能坐公交。嫌天冷等车冻得慌也不能坐公交。”
老头儿嫌公交车晚点就不让其走,应该是违反了公共秩序法,属于故意扰乱治安。
老头儿的做法违法,以及我遇到的车祸的处理,都需要法律知识,还是学习一点儿法律知识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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