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个人卖房增值税征收率仍为5%
金融界
今年起施行增值税法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不再提及5%征收率。市场上有人因此期待,今年起个人卖房增值税征收率从5%降至3%。
不过,1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开的《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则让上述期待落空。《公告》称,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包括6类情形,即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者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收取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目前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方式。一种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按规定适用6%、9%和13%增值税税率。而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法定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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