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笏园板桥纪念馆记录(2)
《严明家规》
郑板桥为官十二载,两袖清风。他认为,做官“是众人之富贵福泽,我一人夺之也,于心安乎,不安乎!”应当感恩尽职。他抨击世俗,“今则不然,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做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子、置多田产。起手便错走了路头,后来越做越坏,总没有个好结果”。
他对家人置田产严格约束。他们家族虽有业地三百亩,“总是典产,不可久恃”,叫堂弟“将来须买田二百亩”,与堂弟一人百亩,符合“古者一夫受田百亩之义”,“若再求多,便是占人产业,莫大罪过。天下无田无业者多矣,我独何人,贪求无厌,穷民将何所措足乎!”
他坚决不准家人倚官仗势。他的族弟原有五亩良田当绝契卖与周家,族弟硬说是活契想强赎回,请他帮忙,郑板桥得知此事,当即写信指出,“即使至余案下控诉,断事只许公理,亦只可归周氏管业。”
他还不准家人施恩图报,更不准为富不仁,他说,“检家中旧书(Lù),得前代家奴契券,即于灯下焚去,并不返诸其人。恐明与之,反多一番行迹,增一番愧恧(nǜ)。”“试看世间会打算的,何曾打算得别人一点,直是算尽自家耳!可哀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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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che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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