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早点睡
猛然间发现,自己的酒量惊人。不大却可持续。
不知不觉间,喜欢上小酌两杯。
一周七天,可以陆陆续续喝五天。并不是自己酒量惊人不会醉酒,只是渐渐培养起来了这样的爱好。不喝总是少点啥。
持续的喝酒,可以麻痹人的神经。哪有千杯不醉的神话传说,只是接连喝酒会让神经产生迟钝,需要很久才能缓过来。以致于人们都有一个误区:“能喝就是酒量大。”
现在的我讨厌群居,看着烧烤摊人来人往的喧嚣,只会让我厌烦。跟个社恐人群一样,恨不得躲起来,不敢加入人群的狂欢。任何一声尖叫都让我厌烦,为什么喝酒不能自饮自啄?依靠一大堆人带来的浩大声势和自己的高嗓门,能实现的不过就是一个人的虚张声势。孤独的掩盖。
倒不如自己买一箱啤酒,找个安静的角落。回忆过往,悲喜只有自己知道。到了关键点,饮一杯。不为感情渲染而回忆,情到浓处忍不住的喝一杯。才是喝酒的意义所在。
喝的差不多了,拍一拍屁股,起身回家。前提一定是尚存理智,不要喝的醉醺醺,借酒发疯。一个酒蒙子只能得到人们的厌恶,没有丝毫同情。
喝的差不多了,回到家,洗漱一番。
打开衣柜,翻开第二天穿的衣服,拿出来放在床头。关上灯,定好闹钟。这个时候自由达到了顶峰。
自由自在的翱翔在睡梦带来的踏实感。梦里带来的安宁,可以抵挡一切的不如意。
想打多大的呼噜就打多大的呼噜。如果可以一觉醒来就是第二天的中午。那该是多么大的幸福?中途一定不能被尿憋醒。要不然“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的可悲就得再一次上演。
顶着睁不开的眼睛,迷迷糊糊的往卫生间跑去。眼皮子抬也不抬的蹲在马桶上释放原始的欲望。事毕,抖一抖,原路返回。接着刚才的美好,一直到下一次尿尿。
或许这次不会重蹈覆辙了。
可以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趁机洗个澡,容光焕发。
新的一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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