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贱

      人际关系中尊重包容是最基本的准则,但是,前提首先是自尊自重,如果自己都缺乏自尊,那么就不会有他人的尊重。

      所谓作贱就是一个人缺失自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自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而且是对正常人际关系的冲击与危害,甚至有可能成为人际关系恶化、引发更激烈冲突的隐患。

      一个人之所以缺失自尊,自我作践自己,就是一种无知的表现,也就是说人的无知会有两种极端表现,一种是作贱自己,一种是自以为是,共同的行为特征就是无耻。

      自我作践的无耻的本质是生理需求是第一位的、最重要的,只要能够获得生理需求满足,其他一切都不重要,自以为是无耻则是心理需求是第一位的,当然,之所以心理需求成为自以为是的人最重要的需求是因为在其可控的封闭的范围内,也就是能够为所欲为,一旦扩展到对外的范围,就有表现为自我作践的行为特征,所以说这两种无知本质️又是相同的,都是一样的无耻。

      换句话说,如果是个人,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资源与能力有充分的认知,同时又对所处环境充满信心,就会由自信产生自尊而变得自重,如果一个人即不了解自己的资源与能力,又对环境缺乏认知,就不会有自信,不会自尊自重。

      缺失自尊的人,如果在社会中所处层级较低,行为中就会处处讨好他人,不会有也不敢有更不可能有自己的主见,只要在他人面前能获得一点赏赐,就不在乎别人如何无视自己。如果这样的人在社会中位居较高层级,那么在其层级位置覆盖的范围内表现出的是唯我独尊、妄自尊大的自以为是,而对于其所覆盖范围之外的人就立刻呈现出自我作践的本性,这也就是俗话所讲的“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这种自我作践的人首先危害的是社会正常的行为准则,也就是无论是个人层面还是这种人所代表的群体或组织层面,在人际交往中都有对应的法则,对这种社会准则的坚守和尊重是同一社会范围内所有成员共同义务,而一方作践能够获得赏赐或某种好处,那么就有赏赐者、施舍者,就是对平等尊重包容社会理念与法则的挑衅与冲击,就是助长不平等的风气。

      自我作践的人还有另一种倾向,也就是作践的同时在堆积郁闷不满情绪,对于有一定地位层级的人,这种情绪会转嫁到他能控制覆盖的社会范围之内,也就是所谓窝囊的男人在外边受了气回家迁怒于老婆孩子一样,而地位较低的则有可能无法转嫁这种郁闷,不断淤积至无法承受的地步儿瞬间爆发,最终危及他人。

      所以,从个人角度看要有尊重与包容的理念,首先要自尊自重,从社会角度看,整个社会应该从制度上体现尊重包容理念,这样,才能促使每个人正确地看待自己,理性地遵从制度,每个正常的人都能够有尊严地活着,而不需要也不能够自我作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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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感冒的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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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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