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计算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期权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计算方式,期权的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是评估期权投资效果的核心指标,其计算方式需区分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并明确买方(权利方)和卖方(义务方)的差异。
期权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计算方式
一、到期日价值(内在价值)
到期日价值是期权在到期时的内在价值,即若立即行权可获得的收益(不考虑交易费用)。它仅取决于标的资产市场价格(S)与行权价(X)的关系:
1. 看涨期权(买入标的资产的权利)
到期日价值 = max(S−X,0)若 S>X:内在价值为 S−X(行权可获利);
若 S≤X:内在价值为0(不行权更优)。
示例:行权价 X=50 元,到期日标的资产价格 S=55 元,则看涨期权到期日价值为 55−50=5 元;若 S=48 元,则价值为0。
2. 看跌期权(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到期日价值 = max(X−S,0)若 X>S:内在价值为 X−S(行权可获利);
若 X≤S:内在价值为0(不行权更优)。
示例:行权价 X=50 元,到期日标的资产价格 S=45 元,则看跌期权到期日价值为 50−45=5 元;若 S=52 元,则价值为0。
二、净损益计算
净损益是期权到期时的实际收益或亏损,需扣除权利金(买方支付/卖方收取的费用)。计算时需区分买方和卖方:
1. 期权买方(权利方)
买方支付权利金(C 或 P,看涨/看跌)获得权利,净损益为到期日价值减去权利金:
看涨期权买方净损益 = max(S−X,0)−C看跌期权买方净损益 = max(X−S,0)−P示例(看涨期权):
行权价 X=50 元,权利金 C=3 元,到期日 S=55 元。
到期日价值 = 55−50=5 元,净损益 = 5−3=2 元(盈利)。
若 S=48 元,到期日价值 = 0,净损益 = 0−3=−3 元(亏损权利金)。
2. 期权卖方(义务方)
卖方收取权利金(C 或 P),但需履行义务,净损益为权利金减去到期日价值(若买方行权,卖方需以不利价格交易):
看涨期权卖方净损益 = C−max(S−X,0)看跌期权卖方净损益 = P−max(X−S,0)示例(看涨期权):
行权价 X=50 元,权利金 C=3 元,到期日 S=55 元。
买方行权,卖方需以50元卖出标的资产(实际市场价55元),损失 55−50=5 元。
净损益 = 3−5=−2 元(亏损)。
若 S=48 元,买方不行权,卖方净损益 = 3−0=3 元(盈利权利金)。
小结:以上就是期权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计算方式,希望对各位期权投资者有帮助,了解更多期权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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