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退休金是现收现付制,最早领退休金的那批人是如何现付的?

在养老金制度体系里,现收现付制占据着极为关键的地位,它以在职劳动力缴纳的养老保障费来支付当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构建起一种代际间的经济联系,本质上是现代劳动力供养现代老年人 。这种模式下,每年筹集的养老保险资金与当年的养老金支出基本保持平衡,只要有在职人员持续缴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能得到保障 。不过,回顾我国退休金制度发展历程,不禁让人好奇,最早领退休金的那一批人是怎么实现“现付”的呢?

我国退休金制度的发展有着清晰的脉络。建国初期,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其中养老保险是以省市、全国两级基金统筹调剂的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采用的就是现收现付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是国家 - 单位退休金制度 ,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那时职工退休养老资金由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列支 。这其实也是一种现收现付模式,只不过资金筹集和支付主体主要是企业 。

随着时代发展,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规定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实行社会统筹,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标志着传统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向责任分担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过渡 。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立了养老保险费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原则 ,我国养老金制度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进一步深化。

那么,最早领退休金的那批人在现收现付制下如何实现“现付”?在养老金制度转型时,最初领取退休金的一批人主要是在旧有体制下退休的人员。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国家采取了“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 。即将改革前职工的工龄视作已缴费,这部分养老金的支付由当期的社保缴费资金来补充 。从资金流向上看,他们的养老金来源于当期在职人员的缴费。例如,在1997年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对于“老人”(已退休者)继续实行以前的退休金发放标准,退休金替代率为60% - 90%,退休金计算基数为退休时的工资额 ,而这些养老金就是从当年收缴的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虽然他们没有在新制度下实际缴纳保险费用,但在计划经济时代,他们为国家建设付出了辛勤劳动,以另一种形式为社会做出贡献,“视同缴费”政策是对他们过去贡献的一种回报,也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历史衔接的一种合理处理方式 。

从历史发展看,我国退休金现收现付制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资金支付来源。最早领退休金的人在政策的合理安排下,实现了养老金的支付,保障了他们的晚年生活,也体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不同时代劳动者的关怀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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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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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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