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洗稿亦难逃法网!上海著作权律师解析网络抄袭侵权边界

在这个信息以爆炸式速度传播的互联网时代,内容创作领域宛如一片生机勃勃的沃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各类创作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文字、图片、视频等各个领域挥洒着自己的创意与智慧,为网络世界带来了丰富多样的精神食粮。然而,伴随着内容创作的繁荣,一种令人不齿的“洗稿”乱象也如影随形,且日益猖獗起来。
身为专注于上海地区著作权法律服务的律师,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时刻关注着行业动态和法律实践。近期深圳中院判决的一起典型案例格外引人注目,它犹如一记响亮的警钟,为广大创作者敲响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希望之音,同时也为那些心存侥幸、妄图通过“洗稿”获利的不法之徒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在这起案例中,B 公司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竟对原作者钱某的原创文章进行了“洗稿”式抄袭。最终,法院经过严谨的审理和判断,判决 B 公司赔偿原作者 800 元。这一判决结果虽然在经济赔偿数额上或许不算巨大,但却具有深远的警示意义。它向整个社会宣告:“洗稿”这种侵权行为绝不能被容忍,法律将坚定地站在原创者一方,为他们的创作成果保驾护航。
一、案件回顾:“洗稿”行为的侵权认定
时间回溯到 2024 年 6 月,创作者钱某精心撰写的一篇文章在某知名媒体平台上发表。这篇文章凝聚了他的智慧和心血,无论是选题的新颖性、观点的深刻性还是文字的表达力,都独具一格。然而,没过多久,钱某便意外地发现,B 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标题与自己文章完全相同的文章。这一发现让他心中顿生疑虑,于是他仔细对比了两篇文章。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并非完全一致,但经过 A 公司专业人员的认真比对和分析,发现这两篇文章在多个方面呈现出高度近似的特征。
从整体布局来看,两篇文章的结构框架如出一辙,都是按照相同的逻辑顺序展开论述,先提出问题,再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在叙事结构方面,情节的发展节奏和安排都极为相似,仿佛是同一个模板套出来的。语言表达上,虽然部分词汇有所不同,但一些关键语句和表述方式却惊人地一致。综合这些因素,法院最终
二、“洗稿”侵权的法律认定标准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一直遵循“接触 + 实质性相似”这一基本原则。作为上海著作权律师,在代理此类涉及“洗稿”侵权的案件时,我们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要件。
1、接触可能性。这一要件主要是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有机会接触到原作品。在当今的网络环境下,作品的传播速度极快、范围极广。一旦作品在网络上发表,就意味着它处于一种公开可获取的状态。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原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就可以合理推定被控侵权人存在接触该作品的可能性。例如,原作者在一个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媒体平台上发表文章,该平台拥有大量的用户和流量,那么其他用户就很有可能通过搜索、推荐等方式接触到这篇文章。
2、实质性相似判断。这是认定“洗稿”侵权的核心要点,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
表达形式相似:实质性相似不仅仅局限于文字的直接雷同。在实际情况中,侵权者可能会采用一些手段来规避直接抄袭,比如对文字进行简单的修改、调整语序等。但即使如此,只要文章的整体结构、叙事逻辑等方面与原作品高度相似,仍然可以认定为表达形式相似。例如,两篇文章虽然具体文字不同,但都是按照相同的事件发展顺序进行描述,采用了相同的论证方式和段落安排,那么就可以认为它们在表达形式上存在相似性。
独创性要素复制:每一部原创作品都包含着创作者独特的创意和思想,这些独创性要素是作品的核心价值所在。即使侵权者对原作品进行了同义词替换、句式调整等操作,但如果核心表达仍然高度近似,就说明他们复制了原作品的独创性要素。比如,原作者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独特的观点,并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案例和分析进行论证,而侵权者虽然对案例和表述进行了一些修改,但核心观点和论证思路却与原作品基本一致,这种情况就属于独创性要素的复制。
质量与数量综合考量:在判断实质性相似时,不能仅仅关注相似部分的数量,还需要重视其在作品中的质量占比。有些侵权作品可能只是在某些关键部分与原作品相似,但这些关键部分在整个作品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对作品的核心价值和表达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即使相似部分的数量不多,也可以认定为实质性相似。反之,如果相似部分虽然数量较多,但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对作品的整体价值和表达影响不大,那么就可能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陈军律师在此特别提示,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飞速发展,“洗稿”手段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 AI 工具对原创文章进行改写、润色,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掩盖自己的侵权行为。但无论“洗稿”的手段如何变化,侵权认定的标准始终不变。法律不会因为技术的介入而放松对侵权行为的监管,只要最终的成果与原创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就依然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三、AI 技术下的“洗稿”新挑战与法律应对
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AI 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内容创作领域,利用 AI 工具进行文章改写、润色也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洗稿”手段。这种借助高科技手段进行的“洗稿”行为,给原创者和法律工作者带来了新的挑战。那么,利用 AI 工具进行的文章改写、润色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上海知识产权诉讼律师认为,技术工具本身并不能改变侵权的本质。
无论侵权者是通过手动方式进行抄袭,还是借助 AI 工具对文章进行篡改,只要最终的成果与原创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AI 工具在这个过程中仅仅是实施侵权的一种手段,它并不能改变侵权行为的性质。例如,有些侵权者利用 AI 写作软件,输入原创文章的部分内容,让软件生成一篇看似全新的文章,但实际上文章的核心观点、叙事结构等与原创作品高度相似,这种行为显然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面对 AI 技术带来的“洗稿”新挑战,上海著作权侵权律师为广大创作者提供了以下建议:
1、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通过向相关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创作者可以明确自己对作品的所有权,在发生侵权纠纷时,能够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自己是作品的合法权利人。著作权登记的过程相对简便,一般只需要提交作品样本、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即可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
2、保存创作过程和发表证据: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应尽量保存好创作的原始记录,如草稿、修改记录、创作时间等。同时,要妥善保存作品的发表证据,如发表的平台页面截图、发布时间等。这些证据在证明作品的原创性和创作时间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帮助创作者在维权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
3、发现侵权时,通过专业律师固定证据:当创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请公证、进行证据保全等方式,固定侵权证据,防止证据丢失或被篡改。专业律师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创作者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四、权利人的维权策略与证据准备
作为专注于著作权领域的上海律师,我们深知权利人在面对侵权行为时的无奈和困惑。为了帮助权利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权利人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证据保全要点
侵权页面公证或可信时间戳认证: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方式。权利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对侵权页面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侵权页面的内容、发布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诉讼过程中能够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可信时间戳认证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对电子数据的时间进行认证的方式,它可以证明电子数据的生成时间和内容的完整性。权利人可以通过专业的时间戳服务机构,对侵权页面进行时间戳认证,为维权提供有力的时间证据。
2、原创作品与侵权作品的详细对比图:制作原创作品与侵权作品的详细对比图是证明侵权行为的直观证据。权利人可以将两篇作品进行逐段、逐句的对比,标注出相似部分和不同部分,并对相似部分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说明。对比图可以清晰地展示两篇作品的相似程度,帮助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3、侵权方收益证据(如流量收益、商业用途等):收集侵权方的收益证据对于确定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权利人可以通过查询侵权方的网站流量数据、广告收入、商业合作等信息,获取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证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权利人争取合理的赔偿提供依据。
4、赔偿数额考量因素
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多个因素:
作品类型、知名度与独创性程度:不同类型的作品具有不同的市场价值和影响力。一般来说,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独创性程度的作品,其市场价值也相对较高。例如,一部知名作家的小说作品,由于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独特的创作风格,其市场价值可能远远高于一篇普通的网络文章。因此,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会考虑作品的类型、知名度和独创性程度等因素。
侵权行为性质、期间与后果: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和造成的后果也是法院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恶意的,且持续时间较长,给权利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处较高的赔偿数额。相反,如果侵权行为是偶然的、轻微的,且及时得到了纠正,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较小,那么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低。
维权合理开支: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合理的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这些合理开支也会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中得到考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侵权方承担权利人的部分或全部维权合理开支,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人主观恶意程度: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反映了其侵权行为的故意性和恶劣程度。如果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仍然故意为之,且在被权利人发现后拒不改正,那么法院会认定其主观恶意程度较高,可能会判处较高的赔偿数额,以起到惩戒作用。
上海著作权律师在此特别提示,即使像上述案例中赔偿数额可能不高,但维权行为本身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通过维权,权利人可以向社会表明自己维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可以对其他潜在的侵权者起到威慑作用,促进整个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原创的良好氛围。
五、结语:尊重原创是创新基石
“洗稿”这种不正当行为,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它不仅无情地侵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让创作者的心血付诸东流,打击了他们的创作积极性;更严重破坏了整个创新生态环境,阻碍了文化和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作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上海著作权律师,我们在工作中见证了大量创意因抄袭和“洗稿”而凋零的案例。许多优秀的创作者因为作品被侵权,失去了创作的动力和信心,一些具有创新性的思想和作品也因此无法得到充分的发展和传播。
然而,值得欣慰的是,当前的司法实践充分表明:无论技术如何演进,法律保护原创的决心坚定不移。法律的天平始终会向原创者倾斜,为他们提供坚实的保障。在 AI 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坚守创作的底线,不被各种诱惑所迷惑,坚持原创,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团队负责人陈军,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方向硕士毕业,专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近二十年,具备律师与专利代理双资质。陈军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最高检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还兼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实践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导师等职。先后荣获律新社 “2025 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律师 20 佳”“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品牌之星’律师” 等荣誉,并入选 IPR Daily “2025 年中国 50 位 50 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榜 80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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